领导致辞

公司党委书记、总经理李建民向社会各界承诺:

  为向社会提供更优良的建筑产品,提高服务质量,保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特向社会作如下承诺:

  一、工程建设:

  工程质量:凡本公司施工的建筑工程,工程质量均作到一次合格,并争创更多的优质工程;

  合同履行:严格执行国家规定,凡因本公司原因造成违约,按规定赔偿;

  施工工期:严格按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工期施工,因本公司延误,将承担约定内的经济责任。

  二、建筑产品保修:

  因本公司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,均由本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,并作到3日内到达现场,与建设单位商定好保修各项事宜,如未按期完成,本公司将承担违约责任。

  三、施工现场管理:

  按有关规定达到要求。确属施工原因影响市容及给市民生活造成不便的,联系后10日内解决。

  四、投诉与监察:

  本公司对市民提出的意见,3日内给予答复,10日内处理完毕。每拖延一天,补偿投诉人10元。特殊情况,双方协商解决。如对本公司答复不满意,还可到市建设局投诉。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承诺实行监督。


手机网站

网站地图  |  最新资讯  |  联系我们

Copyright © 保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冀ICP备05003949号